农历
(一)办公室。负责工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工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工作计划。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工委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和平台维护管理。协调县(市、区)机关工委工作。
(二)组织处。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承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等代表推选、报批和日常联络工作。承担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轮训。负责党内信息库建设和党内统计。
(三)宣传处(统战处)。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督促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承担市机关党建研究会日常工作。做好机关党建对外宣传工作。
(四)督查处(团工委)。督查处承担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对市直机关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工作。参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查工作。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综合考评工作。团工委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审批各单位机关团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
(五)工会工委(妇工委)。工会工委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抓好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工作。依法收缴和管理工会经费。妇工委领导市直机关妇女工作,指导妇女组织做好女性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纪委市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