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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港市直机关工委联合龙港市纪委市监委等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度清廉机关评估验收工作。此次验收工作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审核、交流谈话等多种方式,对照细则清单,进行量化打分。
近年来,在温州市直机关工委的有力指导下,龙港市直机关工委严格部署、牵头抓总,有序推行各项“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一体系四机制”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细化权力运行规范度、监督制约有效度、主题载体新颖度、宣传氛围浓厚度、特色做法闪亮度5大类创建指标要求、12条创建评价标准。坚持“一家一品”创建理念,指导各单位深度结合业务特色,打造“五步廉动”“清风投促·清廉招商”“阳光征迁·和谐城乡”等不同领域“清廉机关”特色品牌。
从验收情况来看,各机关单位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各单位内控管理,成效显著。市应急管理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用“自己查、科室审、相互议、班子定”的方式,围绕“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审批和使用”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构建权力运行体系,建立项目小组和科室相结合的工作负责制,梳理国有土地依法征收21步流程、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征收18步流程,明确任务分工,明晰职责要求,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龙港市直机关工委将围绕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县域样板”的总目标,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经验、明确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强保障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