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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鹿城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
会上,中心组各位成员围绕主题依次发言,谈体会说感悟亮思路,相互交流探讨。大家认为,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共同富裕需要先行先试,浙江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一定的基础和优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使命,也是浙江的重大发展机遇,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扛起使命担当,发挥先锋作用,力推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建光就贯彻落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我们党践行初心使命的重大举措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浙江的高度信任,是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机遇。
二要着力把握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本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能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形成良性循环。共同富裕是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但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要保持均衡性。推进全民共享优质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在效率与公平等多种目标平衡中寻求最优解,强化可持续性。共同富裕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需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三要自觉服务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大局。要主动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推进途径、工作措施,把握发展大局,做到知大势促工作。要主动参与其中,工委干部应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学深悟透精神的基础上,立足岗位实际,在加强宣传、推动区直机关党组织学习精神上下功夫,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挥职能作用,党政机关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组织者、实施者,机关工委要发挥自身职能,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示范引领来带动全社会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此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已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传达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使全体干部统一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投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