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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3月16日,工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研读。会议认为,《规定》内容清晰具体,可操作性、指导性强,对于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重大意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工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的职责和任务,工委干部要吃透《规定》精神,认真履行职能,把职责落到实处。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陈建光书记就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与时俱进深化认识。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制度治党力度不断加大,依规治党层层推进,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完善,覆盖各个领域;作为机关工委来讲,职能得到强化,职责更加明确;有权必有责,机关工委的责任和压力也不断加大。工委全体干部要与时俱进,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要准确把握《规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规定》,学懂弄通,准确把握其总体要求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要将与工委相关的内容学深吃透,明确职责任务,把《规定》要求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确保《规定》精神落实到位。三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规定》对机关工委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全体干部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探索,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机关党建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