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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统计局“三大载体”有效激发统计队伍活力
    发布来源:温州市机关党建网发布日期:2022-01-05浏览次数:字号:[ ]

    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市统计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推出“三大载体”,全面提升统计干部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一、扎实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把牢思想之舵。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市统计局扎实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制定《温州市统计局党员“红色指数”评价管理(2.0版)实施方案》,党员“红色指数”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评内容具体包括坚定政治立场(15分)、强化意识形态(15分)、严格遵纪守法(20分)、密切服务群众(20分)、争创一流业绩(30分)五大模块共37项,其中正向加分21项,反向扣分16项。由局机关党委牵头,按照个人申报、支部初审、机关党委核定的程序,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按季度对每个党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并根据分值大小确定若干名党员为季度“党员之星”,在党务专栏里进行公示。前三季度全局共评选出“党员之星”27人次,营造出示范带头、践行先锋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推出“统计之星”评选活动,夯实业务之基。为持续激发全市统计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的干事激情,培育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展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为“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数字化改革等贡献更多统计力量,2021年5月,市统计局创新推出“统计之星”评选,每月评选一次,评选结果在单位醒目处进行公示亮相,通过个人、处室和县(市、区)统计局三个层面的评比,并与年度考绩、公务员平时考核和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全面提升统计干部争先创优精气神。如:2021年11月创新推出的《统计之星评选办法(V2.0版)》,对评选条件作了明确要求:对个人的评选,以干部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察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对局内处室的评选,包括工作业绩突出、团队作风优良、有加分项优先等方面内容;对县(市、区)统计局的评选,包括基础工作扎实、数据质量过硬、有加分项优先等方面内容。截至目前,共评选出个人“统计之星”70人次,处室“统计之星”14个次,县级统计机构“统计之星”14个次,营造出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公示制度,扬起竞争之帆。统计政务信息工作作为统计部门对外宣传和服务的重要窗口,市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市统计局长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等会上多次强调部署政务信息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初制定实施的《温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处室考绩办法》《温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中,科学合理设置各处室年度考核任务,不断加大统计信息的考核占比,各处室考核分值占比从上年的20%提升到2021年的25%,并按一定比例折算到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中。每月将各处室政务信息完成进度、个人政务信息得分排名分别在市统计局信息网、浙政钉工作群上进行公示,建立健全以实绩论英雄的正向激励机制,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性竞争氛围,有效激发统计队伍干事创业活力。经过全体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温州荣获2021年度全省统计政务信息考核第一名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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