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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区机关党员“两地双评议”助力交通“双月双保”
    发布来源:温州市机关党建网发布日期:2021-04-02浏览次数:字号:[ ]

    “请等一等,现在是红灯!”“为了您的安全,骑电动车请带好头盔!”。3月起,每逢周末,就有一支身着红色志愿服务马甲、反光背心的队伍出现在洞头城区的各个十字路口,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们是来自洞头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是道路交通“双月双保”严管整治行动中的“红”力量。

    为营造全民参与“双月双保”行动的浓厚氛围,洞头区委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增加“两地双评议”积分项目助力“双月双保”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交通整治“双月双保”服务事项纳入“两地双评议”内容,引导机关党员回居住地、原户籍地,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文明劝导等。通知发出后,洞头区机关党员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到行动中。目前,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53个重点路口的执勤,有效劝导500余起电动车违规载人、驾驶员不戴头盔、行人闯红灯等行为。

    依托“两地双评议”载体,洞头区机关党员成为“双月双保”行动中的活跃因子。“看到群里有任务发布,我第一时间就报名了”,一名正在点位执勤的党员表示。依托已建立的109个“两地双评议”微信群,区委机关工委联动区交警大队建立起任务发布、党员“接单”、积分考评的管理机制。

    在服务管理上,探索运用智慧化手段,开发微信程序,实行扫脸认证,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真实性。配置“签到”“签退”功能,根据执勤定位,实行拍照打卡、线上登记,机关党员干部可通过个人主页,随时查询签到记录,实现信息登记高效便捷,为后续开展积分统计、数据分析、结果运用等工作提供客观真实依据,让服务成果“有迹可循”。

    在积分管理上,明确点位执勤、安全宣传、劝导工作等各项积分赋分标准,同时对在气温低于10摄氏度或高于35摄氏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在法定节假日(如国庆、五一、中秋等)参与活动的,连续服务超过4小时的,三类情况予以积分补助,推进活动规范化、实效化。

    为交通“双月双保”行动注入党员力量,是洞头区“两地双评议”推动机关党员下沉一线,参与基层治理的有力实践。后续,“两地双评议”积分将转化为“五星争创”星级评定赋分,作为党员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以激励机关党员主动作为,在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上作示范、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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