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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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委从事综合文字工作。 二、选调范围 本市、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选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2)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级别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3)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中共党员;(5)身体健康;(6)公务员3年(含)以上且在综合部门或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联系邮箱为1094374211@qq.com,联系电话为:88968768。报考人员需填报《温州市直机关工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事先征求所在单位同意。 2.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 3.资格审查。由市直机关工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同意报考的通知。 4.笔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50%,综合文字岗位侧重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温州人才网、机关党建网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温州人才网、温州机关党建网通知。 报考人员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包括:《温州市直机关工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同意的公章,身份证、1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或者为单位起草的文稿等扫描件或电子版。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6.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体检对象,于面试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7.选调。对拟调人选在温州人才网、温州机关党建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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