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直委〔2013〕25号 关于举办机关职工文艺知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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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关职工文艺知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市直机关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关职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文化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直委〔2013〕23号)文件精神,丰富干部职工才艺文化,决定集中举办机关干部职工声乐、摄影、书法、绘画、游泳等文体知识培训(训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 市直机关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三、培训内容 主要举办声乐、摄影、书法、绘画、游泳等5个方面的培训(训练)班。机关干部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报名表拟报班次栏填写所要参加的班次,也可在备注栏填报其他自选项目,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举办相应的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 在集中培训基础上,我们将组建机关合唱团、各类文体协会等机关职工群众性组织。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报名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联系电话:88968770,88968771(传真)。
附: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文体知识培训(训练)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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